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2.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獲得博士學位。
3.熱愛會計工作並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