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學生不得參加課程考試,學期考核結果為不合格(不合格):
(1)壹門課程(含實踐教學),累計缺課達到該課程學期計劃學時的三分之壹;
(2)某門課程未提交作業或完成實驗(在課程結束前兩周仍未完成),或作業和實驗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