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學科競賽、技能大賽、文化藝術、創新實踐中獲得市廳及以上級獎勵(成果)的考生。
2、獲得市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團員稱號的考生。
3、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取得1A或4B及以上等級考生。
4、具有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