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財經資訊 - 內蒙古財經大學會計專碩復試科目

內蒙古財經大學會計專碩復試科目

內蒙古財經大學會計專碩復試科目為:專業綜合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三部分內容,總分100分。

復試錄取工作:

1、按總成績排序。總成績並列且處於錄取名額邊緣的考生:優先錄取初試成績較高的考生;總成績和初試成績均並列則優先錄取初試外語成績較高的考生。

2、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資產評估四個專業,優先錄取初試參加“數學”科目考試的考生,若指標尚余錄取初試參加“396經濟類綜合能力”科目考試的考生。

3、學校將擬錄取名單通過中國研招網統壹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調劑考生接到擬錄取通知後在6小時內確認同意擬錄取。對於未在規定時間確認擬錄取通知的考生,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4、學校將在復試完成後對擬錄取名單進行統壹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保持考生申訴渠道暢通。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後,經相關部門審核並錄檢合格後,發放調檔函及錄取通知書。

復試的作用:

復試側重對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考查和評價,既進行學業知識考核,也註重能力、素質和潛質的考查。專業綜合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復試依次壹並進行。

入學後3個月內,學校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考核和復查。考核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