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博士研究生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初級職位的考生需要參加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不設任何指定或參考資料。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30%左右,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政策、科技知識、省情等基礎知識;教學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70%左右,包括教育學、高等教育、遠程教育等。
筆試采取統壹考試、統壹標準、統壹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成績,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學校根據報名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結束後,筆試成績和面試人選名單將及時在學校網站和“招聘系統”上公布。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對應聘人員進行排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 3。筆試合格人數有空缺的,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並向社會公布。
筆試時間和地點將通過“招聘系統”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