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之前在職研究生都是文件(只有學位證,沒有畢業證)。2017起,取消原在職碩士,在全日制研究生基礎上設立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效力,屬於統招統分計劃,既有畢業證也有學位證。
非全日制研究生納入全國統考,與全日制研究生相同,采取相同的錄取和畢業要求。他們只是學習形式不同,學歷與普通高等教育相同(統招)。他們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同等的效力。
原文件為在職招生院校攻讀碩士學位考試:
在職碩士研究生考試有原始憑證的招生院校(現已取消),以北京為例,包括中國人民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中國傳媒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等985、211院校或市屬重點院校。
以上海為例,在上海招收在職研究生的院校分為上海本地院校和外地高校。地方高校有同濟大學、上海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上海社會科學院等。國外高校有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上海教學中心、中央財經大學上海教學中心、北京理工大學、武漢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南京大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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