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陽和明的結合等於陰的結合。厥陰所暗示的兩陰交合不是兩陰之和,而是陰為陽,所以陽明不會是兩陽之和。因此,組合是相等的,這意味著閉合,而不是加法。
擴展數據:
“陽”和“陽”的組合出自黃帝的《蘇文誌·真大論》。
書中說:“陽明是什麽?齊伯曰:“兩陽相和。"
黃帝問:陽明是什麽意思?齊波答:太陽和少陽合而為壹,故稱陽明。
這時,將“陽明”解釋為“太陽”和“少陽”是錯誤的。
《蘇文至真大論篇》中,文章明確寫道:“欲聞陰陽的第三層含義是什麽?齊波說:有多少氣,就用多少氣。而《蘇文-田原紀大論》也說“陰陽各有其氣,故稱之為‘三陰三之陽’”。因此,三陰三陽的劃分是以陰陽的多寡為依據的。如果“陽明”是“太陽”和“少陽”的結合,它就不是“朝陽”。
因為太陽指的是最陽,而最陽指的是最少的陽。這個最大陽與壹個相對較大的陽結合在壹起,這個相對較大的陽不是超大陽。“兩陽”的正確解釋是,根據上述豎極影測量的天文科學觀測結果,“兩陽合”是指兩個少陽的陽影全部露出,這就是“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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