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9月,中國教育部在北京召開全國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會議,決定恢復已經停止了10年的全國高等院校招生考試,以統壹考試、擇優錄取的方式選拔人才上大學。 這次具有轉折意義的全國高校招生工作會議決定,恢復高考的招生對象是:工人農民、上山下鄉和回鄉知識青年、復員軍人、幹部和應屆高中畢業生。會議還決定,錄取學生時,將優先保證重點院校、醫學院校、師範院校和農業院校,學生畢業後由國家統壹分配。
1977年10月21號,中國各大媒介公布了恢復高考的消息,並透露本年度的高考將於壹個月後在全國範圍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