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滿足畢業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所修課程(課程指理論教學環節修讀的課程,下同)平均學分績點大於2.7、且必修課程通過補考及重修獲得的學分累計不超過本年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應修總學分百分之50者。
2、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大於3.5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