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認識事情的真相和執行事情的真相是分不開的。
知行合壹是指客體符合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行合壹既不是用知識吞下行動,也不是用行動吞下知識,認為行動就是知識。
出自:王銘守仁《傳》卷:“才言其壹_識,其有其行;只要說壹句臺詞,妳就已經知道了。所以古人既說“壹知”,又說“壹行”,只是因為世界上有壹種人,他們無知,隨意而為,但他們只是盲目而為,所以他們必須說“知”和“行”,這是疾病的良藥。”
文匯報1990.3.11:“從曉莊師範學校到山海工程集團,陶先生壹以貫之的精神是‘知行合壹’和‘教學做合壹’,著力培養學生對知識的整體駕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