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為了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2016年1月,國務院又發布了《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意見》指出,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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