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音樂專業統壹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及分值:必考基礎音樂科目和主科考試科目,考生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附加考試科目。專業總分300分。
1,基礎音樂:視唱練耳(面試)、練耳(筆試)和基礎樂理與音樂知識(筆試)為三門必修科目。
2、主考科目:聲樂或器樂,考生確定其中壹科作為主考科目。主要考試科目滿分為190。
3、加試科目:聲樂或器樂,考生確定其中壹科作為加試科目,且口試科目須與主考科目不同。滿分是20分。
普通類專業的錄取規則不同,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由招生學校確定。在這種情況下,不同類別的藝術類專業的特點差異很大,不可能按照絕對壹致的標準選拔考生,這就導致壹所學校不同專業的錄取規則可能不同,甚至壹個專業有集中的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