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本人簽名的申請表提交給年級主任,年級主任批準並簽署意見。如確屬本人不能親自辦理而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供本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2.符合上述規定的相關材料由年級主任會同學生本人(或委托人)在學院教務部門辦理,教務部門根據學籍管理規定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發放《XXXX審批表》。
3.學生本人(或委托人)在表格中填寫相關信息,並指定相關部門在表格中簽署意見。
4.學生本人(或委托人)將所有審批表和相關材料提交給年級主任,年級主任負責在規定的處理時間內將所有材料提交給教務處學籍管理中心。
擴展數據:
符合退學條件的幾種情況:
1,無論何種原因(包括休學),在校累計學習時間超過最長彈性學習年限(即學年延遲兩年);
2.學生壹學年累計學業成績低於教學計劃規定學業成績的40%;
3.休學或保留學籍期滿後未按時辦理復學手續的;
4.申請復學但未通過審查者不得復學;
5.經學校動員後因病休學,壹學年內缺課時間超過總課時三分之壹的;
6.擅自離校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7.無正當理由未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註冊的;
8.我自願申請退學。申請退學者需向教務處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