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要強調經濟法權利義務的傾斜配置?
經濟法之所以要強調權利和義務的傾斜配置,是因為將權力和責任分別歸入廣義的權利和義務之中,因此經濟法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配置存在“失衡”。從權利和義務配置的角度來看,如果將權力和責任分別歸類為廣義的權利和義務,就會出現經濟法主體權利和義務配置的“失衡”。在經濟法各部門法中,經濟法主體權利義務的規範分配是不平衡的。在宏觀調控法的部門法中,往往對調控主體的權利規定較多,而對被調控主體的權利規定較少;在市場監管法中,往往對從事市場經營活動的主體的義務規定較多,對被監管主體和不從事市場經營活動的非營利主體的權利規定較多,突出體現在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具體立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