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Television 、TV)指使用電子技術傳送活動的圖像畫面和音頻信號的設備,即電視接收機,也是重要的廣播和視頻通信工具,最早由英國工程師約翰·洛吉·貝爾德在1925年發明。電視的核心功能只有三點:看影視,玩遊戲,群體娛樂。總之,都是大屏幕下能做的事情,都是計算機和手機沒戲的事情。電視廠商只需生產的電視具備上述功能的電視即可,其他問題最好使用互聯網來解決,這就是當今的互聯網電視或智能電視了。電視原理:電視用電的方法即時傳送活動的視覺圖像。同電影相似,電視利用人眼的視覺殘留效應顯現壹幀幀漸變的靜止圖像,形成視覺上的活動圖像。電視系統發送端把景物的各個微細部分按亮度和色度轉換為電信號後,順序傳送。在接收端按相應幾何位置顯現各微細部分的亮度和色度來重現整幅原始圖像。各國電視信號掃描制式與頻道寬帶不完全相同,按國際無線電咨詢委員會(CCIR)的建議用拉丁字母來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