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答辯結束後,學位申請人根據答辯委員會成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改,填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答辯後論文修改反饋表》(以下簡稱《反饋表》,詳見附件),將《反饋表》連同最終學位論文壹並提交導師和導師組審核。
2.導師和導師領導對學位論文的修改提出明確意見,經批準後才能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3.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原論文和反饋表,經評審後根據專家意見給出是否修改的意見,以滿足申請學位的要求。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提交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未按意見修改的,應當作出限期修改並重新答復的決議。
4.每個培訓單位負責將反饋表存檔。歸檔期限為學位授予後三年,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不定期抽查。
參加畢業論文答辯的學生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分別是:
1.必須是修完高等學校規定的全部課程的應屆畢業生和符合有關規定並經學校批準的往屆學生。
2.學生學過的課程必須全部考試並通過考試;在實行學分制的學校,學生必須獲得學校允許他們畢業的學分。
3.學生寫的畢業論文必須有導師指導,導師簽字同意參加答辯。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兩者缺壹不可。只有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的大學生才有資格參加畢業論文答辯。另壹方面,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大學生,除了特殊情況下被批準的,都要進行論文答辯,答辯通過後才允許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