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內股票、債券、現金、短期金融工具、權證、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果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通過主動資產配置和投資於成長價值風格突出的股票,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該基金是壹只風險收益水平中等的混合型基金,其預期風險收益水平理論上低於股票型基金,高於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基準滬深300指數收益率為X70%+上交所國債指數收益率為X30%。
代銷銀行包括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銀行、民生銀行、深圳平安銀行、北京銀行、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