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網絡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若幹意見》。這份提案明確規定,禁止學生將賬號交給他人,禁止使用第三方軟件代為刷課。
此類違法行為壹經確認核實,涉事學生所在學院將按規定給予壹定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警告、記過、拘留等相關處分並記入學生檔案。
對構成違法行為的學生,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