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顧問類業務屬於表外業務。
財務顧問類業務職業要求:金融、財經專業畢業,三年以上企業財務管理崗位工作經驗,熟悉資產管理,負債管理,風險管理。
擁有廣泛而固定的企業融資渠道,熟悉國家財經、稅務、審計等經濟法規及國家宏觀政策,在企業融資、成本控制、稅務及審計方面有實際運作能力,對資金的預算、監控、安全及調度具有壹定的實踐經驗。
財務顧問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對收購人的相關情況進行盡職調查。
(2)應收購人的要求向收購人提供專業服務,全面評估被收購公司的財務和經營狀況,幫助收購人分析收購所涉及的法律、財務、經營風險,就收購方案所涉及的收購價格、收購方式、支付安排等事項提出對策建議,並指導收購人按照規定的內容與格式制作申報文件。
(3)對收購人進行證券市場規範化運作的輔導,使收購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熟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充分了解其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督促其依法履行報告、公告和其他法定義務。
(4)對收購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的規定及申報文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充分核查和驗證,對收購事項客觀、公正地發表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