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應收票據1170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100000。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7000
第二,折扣
目前會計準則將應收票據貼現分為有追索權的票據貼現和無追索權的票據貼現,兩者的會計處理不壹致。有了追索權,就相當於用票據抵押貸款。當承兌人不能付款時,貼現人有權要求企業返還貼現款項。
折扣輸入:
借方:銀行存款117864.34
貸款:短期貸款117864.34。
當它在壹個月後過期並且不需要歸還時,處理該條目:
借:短期借款117864.34
貸:應收票據117000。
貸款:財務成本864.34(實際是票面利率三個月的利息減去貼現壹個月的利息)。
計算:
到期值為:
117000*(1+6%/12*3)=118755
折扣= 118755 * 9%/12 * 1 = 890.66
貼現收益= 118755-890.66 = 117864.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