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職(專科)院校學生完成專科階段課程後,按照教育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當年編制的招生計劃,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標準化選拔性考試,選拔對象為普通全日制(專科)應屆畢業生。
從本質上講,本科教育統招是高職(專科)教育與本科專業教育的銜接,即學生在高職(專科)學習三年後進入普通本科院校學習兩年。統招本科屬於國家計劃內統壹招生,當年列入普通高等學校國家招生計劃。學生享受與參加全國統壹高考的高中起點考生同等待遇。修滿規定學分且成績合格的學生,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要求的頒發學位證書。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招計劃為全國統招計劃,本科學歷為第壹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