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內容壹般是根據考試公告公布的為準,如果沒有考試公告的話,壹般是會計基礎知識,財務管理,和會計事務。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考試培訓
各地要認真做好培訓工作,組織培訓要有計劃。培訓單位必須具備場地、師資、教材等條件。各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培訓單位的管理,實行培訓單位資格登記備案制度。
培訓必須堅持與考試分開的原則,參與培訓工作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命題及考試組織管理工作;應考人員參加培訓堅持自願原則。
考試用書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所用的考試大綱、指定用書和有關輔導材料,由財政部組織編寫、出版和發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盜用財政部的名義編寫、出版發行各種考試用書和復習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