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應用條件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擁護中國* * *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年齡壹般不超過40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只允許報考委托培養或自費的碩士研究生。
大學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後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並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MPA是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縮寫,是以公共管理等相關學科為基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其目的是為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高級和應用型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