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財經大學大學生心理健康自我教育委員會隸屬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直接領導。它是壹個具有群眾性、助人性和學術性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的校級自治學生組織。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自我提高”為方針。
充分發揮學生在學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培養自我管理能力,做到“引導、服務學生、樹立形象、共同進步”,形成以行政手段為主、學生自我管理為輔的合理、可行、完善的管理體系。
大學心理委員會成員的壹般職責
1.認真學習並積極宣傳大學生心理健康知識,積極開展本班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
2、協助學校開展各項活動,並在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講座和活動中發揮關鍵作用,帶動其他學生積極參與。
3、註意發現學生中的各種心理異常,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並及時向班主任和學校心理健康輔導老師報告,以便其盡快得到解決。
4.幫助有心理困難的學生及時到心理咨詢室接受心理咨詢,並負責將學生的表現提供給心理咨詢教師,以加強對接受咨詢學生的跟蹤和反饋。
5.協助學校開展心理調查和問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