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福建泉州人,6月出生,1955。華僑大學法律系。1984 7月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從事高等法學教育14年。現任國立華僑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導師。
曾任華僑大學法律系主任、福建泉州華達律師事務所主任、華僑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學位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理事、福建省法學會理事、學術委員會委員、福建省工商管理學會理事。主要從事示範法、民法、合同法、中國經濟法專題等學士、碩士學位課程。
張的成就
主編《中國市場經濟法基礎教程》及其修訂版《中國經濟法通論》;著有《借款合同理論與實務》《中國房地產法律制度研究》;合著《行政處罰立法研究》;主編《中國經濟法研究叢書》(六冊)。
曾在《中國法學》《法律與商業研究》《福建學刊》《華僑大學學報》等十余家期刊發表法律論文20余篇。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較強的科研能力、紮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1994獲國務院僑辦優秀教師稱號,1998獲福建省法學會福建省十佳中青年法律工作者,論文獲福建省第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