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號, 2020年)規定,按照第8號公告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9號公告,以下簡稱“第9號公告”)享受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優惠待遇的納稅人,可自主申報免稅,無需辦理相關免稅備案手續。
適用免稅政策的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和《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的相應欄目;辦理消費稅申報時,應填寫消費稅申報表和當期減(免)稅清單的相應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