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業平均績點大於或等於2.0。
3.學生必須在第二年開始學習。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時間許可,每學期安排修讀輔修本科專業開設的全部或部分課程。每個學生只能修壹個輔修/輔修學士學位。
4.如果輔修/輔修學士學位的教學計劃與專業相似,學生可以申請該課程以取代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