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學習壹門課程壹樣,我們應該首先熟悉課程的基本概念,然後學習從定義中得出的結論。學完壹本書,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只是系統的構建,這與編程思想有很大的聯系。
當我們做某事時,這種方法是合理的:
首先,把壹個問題分成小模塊,就像書和章節的關系壹樣;
把壹個小模塊分成更小的部分,就像章節到章節的關系;
最後,它們被分成不可分割的部分,就像定義和概念之間的關系壹樣;
這就好比實現壹個程序的功能,先考慮大方向,再逐步實現,做到既不負重也不漏項。
當我們意識到程序的功能時,思維方式是:
整體性方法,確定我們要實現的功能,以全局和整體為目標,從全局和整體出發,確定此時實現這壹功能的主要矛盾並作出適當選擇。
結構法,要確定功能的內在聯系,系統思考時要註意系統內部結構的合理性。系統由各種部件組成,部件之間的組合是否合理對系統有很大影響。這是體制內的結構性問題。壹個好的結構意味著組成系統的各個部分被合理地、有機地組織起來。
元素法,系統的組成部分被壹壹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