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4月,中***中央決定成立華北財經辦事處,以統壹華北各解放區的財經政策,指導各解放區財經工作的開展。董必武任主任,楊立三、南漢宸、薛暮橋、湯平為副主任。
中央指示:除特別重大的問題需經中央批準之外,壹般問題由華北財經辦事處直接指揮各解放區的財經部門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