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最重要的關系,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
這方面,妳看看人大財經委的職責即可:
1、對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預算執行情況等財政經濟工作的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
2、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有關財政經濟工作的議題進行調查了解,並提出初審意見;
3、牽頭組織對有關財政經濟工作的視察、檢查和評議;
4、檢查、監督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對憲法和國家經濟法律法規的遵守和執行情況;
5、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就財政經濟工作進行有重點的調查研究和檢查視察,向常委會提出意見;
6、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屬於財政經濟方面的申訴、控告,根據情況轉交督促有關單位依法處理,並向人大常委會(或分管領導)報告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