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六十壹條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因此河南省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為了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防治大氣汙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綠色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河南省實際,制定《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2065438年3月1日起施行。
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
1、環境汙染: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的煙霧和廢氣,其中含有硫化物、氮氧化物、壹氧化碳等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空氣。
2.噪音汙染:煙花爆竹會產生巨大的噪音,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
3.火災爆炸風險:燃放煙花爆竹存在火災爆炸風險。壹旦煙花被點燃後沒有及時熄滅,或者在沒有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燃放,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事故,對人身安全和財產造成威脅。
4.資源浪費:制造煙花爆竹需要消耗大量的材料和能源,包括紙張、火藥和金屬。這些資源本可以用在更有益的事情上,但是燃放煙花造成的資源浪費也不容忽視。
5.社會安全:在壹些地區,人們為了追求刺激和慶祝,會非法購買和使用煙花爆竹。這種行為不僅違反法律法規,還可能引發社會治安問題,如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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