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有必要有代理人嗎?
不壹定。我國專利法第十九條規定:“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其他外國組織,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中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中國大陸的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也可以由申請人自行辦理。在中國大陸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大陸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或者與中國大陸的申請人作為第壹申請人共同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在中國大陸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申請人向專利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或者與中國大陸地區的申請人作為第壹申請人共同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