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審:即外部審計
外部審計包括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
國家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所實施的審計。國家審計的主體是審計署以及各 省、市、自治區、縣設立的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財政活動、執行財經法紀情況以及經濟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
社會審計是指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批準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其主體是註冊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