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全省高校統壹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根據考生成績和意願,從高分到低分,高校將擇優錄取。
原則上按照1: 1的比例確定各大類(專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批次。我省專科生錄取分為專項批和普通批。錄取時,分別劃定各專業類別(專業)建檔立卡專項批和普通批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建檔立卡專項批和普通批順序錄取。
建檔立卡專項批次,單獨規劃,單獨劃線,根據考生分數和填報誌願單獨招生。誌願者設置。本科每批次設置8個平行誌願。符合建檔立卡條件的考生可填報建檔立卡專項批次誌願,也可同時填報普通批次誌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