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動態含義:將壹國貨幣轉換為另壹國貨幣,並以國際信用工具匯往另壹國,以清償兩國經貿往來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交易過程。
2.靜態含義:外匯是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這種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幣表示的信貸工具和證券,如銀行存款、商業匯票和白銀。
銀行匯票、銀行支票、外國政府債券及其長期和短期證券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外匯的定義是:“外匯是指銀行存款、財政部國債、
以長期和短期政府證券形式持有的債權,可用於國際收支逆差。"
在靜態意義上,外匯可分為廣義和狹義:
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所有資產。根據10月20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外匯是指:
1:外幣,包括紙幣和硬幣;
2.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和郵政儲蓄憑證;
3.外幣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4: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
5.其他外匯資產。從這個意義上說,外匯是外幣資產。
從狹義上講,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說,只有存放在外國銀行的外幣資金和將銀行存款請求權具體化的外幣票據才構成外匯。
主要包括:銀行匯票、支票、銀行存款等。這是通常的外匯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