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基礎穩固:經濟基礎主要在於兩點:土地國有;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2、皇帝總攬天下大權,包括行政、財經、司法、軍事的權力,同時以武力為先導,控制宗教勢力。
3、皇帝擁有龐大的官僚辦事機構。官僚制度的趨向是皇帝任用親信隨從以取代和駕空龐大的官僚機構。皇帝相信的是身邊的仆從,而不是正常的決策行政系統。針對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辦事機構,常采取兩種方法以制約其行政職能:壹是架空,二是分權。因此,秦漢時代建立的丞相,魏晉時代就被尚書取代;魏晉後期更是出現了中書省,取代了尚書;東晉時代出項了門下省,取代了中書省;明代的內閣、清代的軍機處,同樣是內朝挑戰外朝的例子。古代正常的行政決策制度,有朝議制度、諫議制度,而這些在內朝決策中蕩然無存。
4、中央對人身控制嚴密:(1)最早實行人口統計和戶籍管理,如“什伍組織”,把百姓編入什伍之中(管仲制定,以10家為壹什,以5家為壹伍,什有會長,伍有伍長,對基層進行控制,有上報制度、懲罰制度);再如商鞅“連坐法”,把伍、什通過戶籍辦法編制起來,相互告發和同罪連坐。壹般來說,郡縣長官為皇帝直接任命,郡縣之下有鄉(10亭為壹鄉)、亭(10裏為壹亭)、裏(25家為壹裏)、什、伍等組織,它們管理人民、土地和賦稅,使農民固定在土地上。結果是使得平民失去流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