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上證綜合指數
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股票(包括a股和b股)為樣本,以流通盤為權重(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0 12 19為基準日,將基準日指數設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
二。深圳成份股票指數
從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股票中,選取40只具有市場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股票作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重,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基準日為1994年7月20日,基準日指數設定為100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