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旨在調整經濟結構,使要素實現最優配置,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數量。需求側改革主要有投資、消費、出口三駕馬車,供給側則有勞動力、土地、資本、制度創造、創新等要素。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從提高供給質量出發,用改革的辦法推進結構調整,矯正要素配置扭曲,擴大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擴展資料
從中國中央政府“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改善供給體系的供給效率和質量”等明確表示看,供給側改革就是以市場化為導向、以市場所需供給約束為標準的政府改革。
從供給側改革的階段性任務看,無論是削平市場準入門檻、真正實現國民待遇均等化,還是降低壟斷程度、放松行政管制,也無論是降低融資成本、減稅讓利民眾,還是減少對土地、勞動、技術、資金、管理等生產要素的供給限制,實際上都是政府改革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