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國研究生院設置制度實施大幅改革,由原來的“報批”改為“報備”,高等學校研究生院成立不再需要經由教育部批準,使得我國的高等學校研究生院從56所迅速增加,已超過了100所。
經“報批”、“報備”的研究生院國家均承認其為研究生院。
目前報備的研究生院中的財經大學有:對外經貿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南財經大學、江西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