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支書的職責是什麽?
大學的團委負責人是團委書記,不是主席。團委是壹個團體組織。團支書的水平因學校的級別而異。副部級大學的團委書記是副處級幹部,廳級大學的團委書記是副處級幹部。從工作量來看,活動多,但工作量不算太重。關鍵是組織協調能力強,多才多藝,面面俱到,壹切從簡。團委書記的職責主要包括:1。根據學校團委的職責負責團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團委、團委書記會議,傳達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指示,研究確定團委的工作任務和目標。二、根據學校黨委和團委的部署,主持制定團委的工作計劃和安排,並對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總結。及時向校黨委領導和上級團組織反映情況,匯報和請示。三、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熟悉群體情況,掌握學生思想動態,並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四、集中精力做好各階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和幫助共青團各部門做好日常工作。五、關心學校所有專兼職團幹部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經常和他們交流思想,檢查考核他們的表現,重大問題和實際困難向學校黨政部門和領導匯報。六、經常幫助指導團委開展工作,組織團員青年幹部認真學習黨和上級團委的指示,學習團的業務知識和工作方法,研究學生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提高團員青年幹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七、負責共青團的外聯、社會實踐、理論研究和學生科技活動。八、以共青團名義發布報告、下發文件。九、完成學校黨委和上級團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