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送研究生名額壹般按該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5%左右確定。
2、對未設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壹般要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5%左右確定。
3、經教育部確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養基地的高等學校,按教育部批準的基地班招生人數的50%左右,單獨增加推免生名額,由學校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