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據朝鮮中央通訊社報道,朝鮮中央法院當天宣布判處兩名美國女記者12年勞動教養。報道稱,對這兩名美國女記者的審判於6月4日開始。法院認定兩名美國女記者犯有“敵視朝鮮民族”和“非法入境”罪,決定分別判處她們12年勞動教養。根據朝鮮法律,中央法院的判決是最終判決。朝鮮中央通訊社的報道沒有提到這兩名美國女記者是否服從判決。據韓國聯合通訊社8日援引美國廣播公司的報道,美國國務卿希拉裏·克林頓6月7日表示,她已致函朝鮮,對兩名美國女記者非法進入朝鮮表示“道歉”,並要求釋放她們她說她得到了朝鮮的回復。不過,報道沒有說明這封信是何時寄出的,也沒有說明朝方回復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