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有權任免政府官員,罷免不稱職的官員。
決策權:全國人大委員長有權參與政府重大決策,對國家重大問題進行表決。
其他權利包括:監督權:人大委員長有權對政府工作進行監督,以確保政府工作符合法律法規和人民利益。
質詢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有權向政府官員提出質詢,並要求他們就重大問題作出說明。
質詢權:人大委員長有權質詢政府官員,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不當行為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