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交通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等多所高校研究生院發布消息:依據《財政部教育部關於進壹步提高博士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的通知》文件要求,從2017年春季學期起,提高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其中中央高校博士生從每生每年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即每生每月提高250元。
在中國石油大學研究生院官網通知下方的《財政部教育部關於進壹步提高博士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的通知》原文中提到,除中央高校博士生從每生每年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外,通知規定,地方高校博士生從每生每年不低於10000元提高到不低於1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