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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財經大學獎學金評定標準

本校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可參評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評選條件

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比以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為依據,該獎學金每學年(按十個月計)評比壹次。享受獎學金的同學,可以享受其他補貼。

1.壹等獎學金獲得者:符合獎學金評比條件,學習成績平均不低於80分,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居班級5%名以前,獲獎人數占本班級參評人數的5%,額度為1400元/學年。

2.二等獎學金獲得者:符合獎學金評比條件,學習成績平均不低於75分,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居班級15%名以前,獲獎人數占本班級參評人數的10%,額度為900元/學年。

3.三等獎學金獲得者:符合獎學金評比條件,學習成績平均不低於70分,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居班級30%以前,獲獎人數占本專業參評人數的15%,額度為600元/學年。

4.有下列現象者不得參評:

(1)年度內有考試不及格課程者;

(2)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與體育課成績不合格者;

(3)年度內違反校規校紀受到學校處分者。

(4)惡意拖欠學費者。

優秀學生獎學金壹等比例不滿,二等可占用壹等名額,但壹、二等獎學金獲得者的合計人數不超過參評人數的15%,獲優秀學生獎學金的總數不超過班級參評人數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