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自2007年6月25日起,支票在全國範圍內使用,支票也可用於不同城市之間的支付和結算。(妳說“支票主要用於同城轉賬結算,不能異地使用。”這個我不確定。可能書裏別的地方有說這是多少年前的情況吧!2007年6月25日以後可以同城異地使用!仔細看。)
3,4,用來取現的支票也是現金支票!現金支票不能通過背書轉讓。但是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普通支票如果用於轉賬也可以背書轉讓。所以,認真看書吧!(救贖!檢查!第二條要求:持票人委托開戶行收款時,應當對委托收款進行背書。檢查!背面背書人簽名欄記載“委托收款”字樣和背書日期。)上面只寫著支票,沒說是現金支票!而且,如果要委托銀行幫妳收款,必須要辦理壹些手續,分清利益關系。也就是背書轉讓。
5.註意“只”字。說明現金支票只能作為收款人出示給付款人。
其他人都不行。哈哈,妳真有趣。付款人需要去收款人那裏提示付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