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期末考試並重考,應在考試前辦理延期手續。任何出差、住院、考研都屬於正常延期,其他屬於非正常延期。正常延期不收費,異常延期按重修選課費用的壹半收費。
對於延期考試,學生應前往學院領取延期考試申請表(壹式兩份),如實填寫並提交給學院。學院核實後簽署意見,提交教務處審核,審核通過後登記,並將其中壹份提交教務處備案,另壹份帶回通知學生並備案。
延期考試和重考同時進行。如因特殊原因仍不能參加延期考試的,應重新辦理延期考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