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失信人的子女就讀公立學校,不會影響他們的學習。但由於失信被執行人將被限制其他消費行為,對日常生活仍會產生壹定影響。建議失信被執行人盡快履行應盡義務,註銷失信信息,回歸正常生活。畢竟,教育是孩子們的合法權利。
此外,法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三條指出,如果被執行人是自然人,在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下列行為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第七條是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因此如果他們沒有被公立學校錄取,他們只能就讀私立學校,這可能會因為不誠信而影響其入學。建議保持自己的良好記錄!而且,失信“黑名單”和限制高消費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督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而不是限制其子女的合法受教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