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他性;
2.時效性;
3.地域性。
專利權包括以下內容:
1.主體,包括發明人、單位、受讓人和外國人;
2.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壹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該專利產品,不得使用該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