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654.38+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3)為10個以上的賭博網站投放與網站、賠率等信息相關的廣告,或為100個以上的賭博網站投放廣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